比賽罰則

經本會99年08月09日麻將規則研討會修訂版

參賽者在比賽中違反《規則》或規定時,將視情節給予警告、罰分、停胡、停賽、取消錄取名次、比賽資格及通報的處罰。

1.警告:有違例、犯規或干擾比賽的言行,由裁判當場給予警告。

2.罰分:

◎遲到:宣佈比賽開始後,遲到者按自動棄權處理。

◎罰例:違例者被判罰的分數,應在每盤積分中扣罰(裁判直接抽扣計分卡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依據情節輕重,分別扣罰底或台之計分兩種罰分。

3.停胡:即取消本盤胡牌的權利。

4.停賽:即取消繼續參加本次比賽的資格,嚴重者給予通報。停賽的決定由裁判向賽事委員會提出報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取消錄取名次或比賽資格,是針對犯規情節嚴重或非法獲得利益的選手做出的處罰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其空缺由候補選手銜接,其所贏得之分數應平均發給同桌三位選手。

5.違例行為及處罰:行使處罰時,應依《規則》規定視違規情節的輕重給予處罰。

◎換牌、偷牌、藏牌或其他作弊行為:裁判有權處以此類行為停賽的處罰。

◎錯吃、錯碰、錯槓、錯補花:判該盤停胡陪打。

◎空吃、空碰、空槓:每次扣罰一台之計分。

◎摸牌:上家打出的牌歸入牌池後,才能抓牌。如提前摸牌者,扣罰一台之計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摸錯牌張者未放入立牌的,歸回原位;已放入立牌的,該盤停胡陪打。

◎碰牌:超過三秒鐘碰牌視為犯規,犯規者扣罰一台之計分。

◎眼牌:比賽進行中,對其他選手造成干擾,如起身觀看他人手牌,罰付各家一底之計分並判該盤停胡陪打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若再犯則取消繼續參加本次比賽的資格。

◎錯胡與詐胡的處罰:

(1)錯胡:麻將胡牌時,誤以為他人打出的牌是自己的胡牌,而宣佈胡牌者,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判該盤為流局,連莊繼續,錯胡者並向各家罰付自身胡牌分數。

(2)詐胡:尚差一張(或以上)才能聽牌,卻誤以為已經聽牌,在他人打出牌時宣佈胡牌者,

    而宣佈胡牌者為詐胡,判該盤為流局,連莊繼續,詐胡者並向各家罰付自身胡牌分數。

◎暴露張的處罰:

(1)在打牌過程中,手中立牌暴露於桌面的牌不能單調胡牌,也不能以暴露牌的組合胡牌;

    如暴露7、8筒,則不能胡7筒、8筒單調,也不能胡6、9筒兩邊。

(2)在打牌過程中,將他人手中立牌暴露於桌面的,判罰責任者 一底之計分給該人,視情節輕重由裁判裁決本盤是否繼續比賽。

◎非法信息:在打牌過程中,選手以提示、表情、動作、說明等方式向本桌其他選手進行暗示或傳遞資訊的,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無論是否獲益,本盤罰扣一底之計分,並陪打停胡。

◎嚴重干擾競賽:有明顯犯規,經勸告仍不服從裁判並無理取鬧者,將取消比賽資格並給予通報。